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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廢止本院各類傑出教師獎勵實施要點

1.廢止要點名單如下:
(1)傑出通識教師獎勵實施要點
(2)傑出服務教師獎勵實施要點
(3)傑出研究教師獎勵實施要點
(4)傑出教學教師獎勵實施要點
(5)傑出師資培育教師獎勵實施要點

2.前列要點廢止案業經本院115年3月31日院務會議討論通過,並陳請校長核定後廢止。

3.本院將依據本校傑出教師獎勵辦法及其相關辦法等校級法規進行審查,無另訂院級審查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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